教师道德声明

在对知识发展的价值和尊严的深刻信念的指导下,教师们认识到他们肩负的特殊责任。他们对其研究对象的主要责任是寻求并陈述他们所看到的真相。为此,教师们致力于发展和提高他们的学术能力。他们接受在使用、扩展和传播知识时进行批判性自律和判断的义务。他们实践智力上的诚实。尽管教职员工可以遵循附属利益,但这些利益绝不能严重妨碍或损害他们的研究自由。
作为教育者,教师鼓励学生自由地追求学习。他们把本学科最好的学术和道德标准摆在学生面前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人,并坚持他们作为知识的向导和导师的适当角色。教师们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培养诚实的学术行为,并确保他们对学生的评估反映出每个学生的真正优点。他们尊重师生关系的保密性质。他们避免剥削、骚扰或歧视学生。他们承认学生提供的重要学术或学术帮助。他们保护学生的学术自由。

作为同事,教师们有义务从学者群体的共同成员中派生出来。教职员工不得歧视或骚扰同事。他们尊重并捍卫律师的自由调查权利。在交换批评和意见时,教师们对他人的意见表现出应有的尊重。教职员工承认学术债务,并努力客观地对同事进行专业判断。教职员工承担管理学院的责任。

作为一个学术机构的成员,教师首先寻求成为有效的教育者和学者。尽管教职员工遵守学校规定,但只要这些规定不违反学术自由,他们就有权批评和要求修改。教职员工在决定校外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时,充分考虑到他们在机构内的首要责任。在考虑中断或终止他们的服务时,教师认识到他们的决定对机构计划的影响,并适当地通知他们的意图。

作为社区的一员,教师享有其他公民的权利和义务。教师根据他们对学科、学生、专业和机构的责任来衡量这些义务的紧迫性。当他们以个人身份说话或行事时,他们避免给人留下代表学校说话或行事的印象。作为从事这一职业的公民,教师的健康和完整取决于自由,他们有特别的义务促进自由研究的条件,并进一步加深公众对学术自由的理解。

1996年4月4日由格伦代尔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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