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物招领处

格伦代尔学院警察局
失物招领处

一般信息:

如果你在校园丢失了物品,你可以联系格伦代尔学院警察局818-551-5205或EXT. 5205从任何校园电话,周一至周五早上7点到下午6点。

我该如何处理找到的物品?

根据GCCD第6560号行政条例,如果在校园里发现了物品,应该将其交给格伦代尔学院警察局的失物招领处。

不接受项目:

出于卫生、安全和生物危害的原因,我们不接受失物招领:

  • 任何类型的服装,包括外套、夹克、帽子、制服和鞋子,无论其价值如何

  • 食物或任何食物和饮料容器

  • 任何含有液体或凝胶状物质的物品或可能泄漏或融化的物品

  • 任何有卫生风险的物品(脏的)

  • 任何破损的物品

  • 药物

  • 注射器

  • 胡椒喷雾或其他类似的物质

  • 任何锋利的、可能对员工有危险的物品

  • 文书工作(即家庭作业)似乎不是正式文件

无人认领的:

物品在处置前要保存90天。无人认领的物品会被拍卖/出售;他们被送到PropertyRoom.com.PropertyRoom.com是一个在线拍卖网站,向公众开放竞价。他们拍卖全国各地执法机构遗弃的、被盗的、合法没收的或无人认领的各种财产。该网站每周7天,每天24小时开放。

不接受拍卖/出售的物品将被捐赠或弃置。领取物品时,请出示有效的有照片的政府身份证/驾照或GCC学生身份证。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将不被放行。

失物招领处保存的物品包括:

  • 书籍、笔记本和计划

  • 太阳眼镜和处方眼镜

  • 手机

  • 背包

  • 珠宝

  • USB的

  • 电脑设备及配件

  • 音乐播放设备

  • 其他杂项贵重物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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